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蒋事勇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经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和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审查,拟将蒋事勇不顾个人安危、勇救一名落水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蒋事勇,男,汉族,52岁,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得胜社区居民,常住前锋区大佛寺街道红辉社区蒋家院子安置房小区。
2026年4月22日下午2时许,蒋事勇正在蒋家院子安置房小区旁的芦溪河边与邻里闲聊,忽然听到急促的呼救声,得知有群众不慎落水。此时,落水者仅头部勉强露出水面,身体不断下沉,已无力挣扎,情况万分危急。
千钧一发之际,蒋事勇不顾个人安危,快步冲到河边,蹬掉鞋子、放好手机后纵身跳入河中。考虑到落水者在极度惊慌下极易出现应激反应,给救援增加风险,蒋事勇沉着冷静、科学施救:他先用左手稳稳托住落水者头部,右手奋力划水,将人稳步向浅水区推送;随后牢牢攥住落水者手臂,全力向岸边靠近。连续紧张的施救令他体力透支、浑身乏力,最终在岸边群众的协助下,蒋事勇成功将落水者营救上岸,挽救了群众的生命。
本次公示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826-2822363。
地址:前锋区永前大道107号中段(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一楼110室)。
邮政编码:638019。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编辑:满新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