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一纸调解书化解两起同源纠纷
近日,某汽修厂门市突发一场火灾,在房东夫妇与汽修厂负责人之间引发了两起相互关联的诉讼纠纷。
经调查认定,火灾系房东夫妇疏于维护老旧电路,以及汽修厂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存在堆放可燃物、未及时断电等行为)共同导致,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火灾发生后,汽修厂一纸诉状将房东夫妇告上前锋区人民法院,主张赔偿损失45443.33元,经审理,法院判决房东夫妇赔偿汽修厂车辆损失34082.5元。随后,房东夫妇又提起反诉,要求汽修厂赔偿装修损失60000元。
针对该情况,法院邀请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室内,房东许某说:“大火造成房屋墙面、地板毁坏,这是汽修厂乱堆乱放行为造成的,必须赔偿损失。”
“法院的判决结果,你们都不认账?到底是谁的责任?”汽修厂负责人张某反驳道。
双方就前案履行与本案索赔金额僵持不下。承办法官敏锐洞察争议焦点,意识到继续争执只会徒增双方诉累。“前案判决已明确责任划分,火灾是双方共同导致的。”法官果断制止了愈演愈烈的争吵。
见双方陷入沉默,法官转而语重心长地说:“这场火灾确实始料未及,但正是由于双方的疏忽才酿成今日局面。房屋损毁、车辆报废,我知道你们各有苦衷,但针锋相对能解决问题吗?不如心平气和地寻求解决之道。”
“既然两案损失同源,不如以债抵债,用前案判决中房东的赔偿义务抵销本案房东的索赔主张,一揽子解决如何?”法官提出调解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债务一笔勾销,汽修厂限期清理火灾现场,两案的诉讼费各自承担。
随着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落笔,对立消融,一纸调解书化解两起同源纠纷,既避免了循环诉讼导致的诉累,又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陈文文)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