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生产、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线索;
(二)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方式制售肉制品,使用低价肉冒充牛羊肉、驴肉等高价肉,或注水、注药、注入其他物质的线索;
(三)非法使用瘦肉精、甲醛、吊白块、工业染料、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禁用物质加工肉制品的线索;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变质、劣质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线索;
(五)私屠滥宰、非法屠宰,伪造、买卖、使用虚假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线索;
(六)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门店、烧烤摊、火锅店、熟食店、网络平台等制售、使用、储存假劣肉制品的线索;
(七)其他涉及肉制品安全、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0826-2883881(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
(二)来信举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三路9号(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三)来访举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405办公室
(四)网络举报:邮箱:506961515@qq.com;微信公众号:前锋公安
三、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诬告陷害。
(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侦破案件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四)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特此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