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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法院:把钱变保险规避执行?依法强制扣划!
www.qf.guanganpeace.gov.cn 】 【 2022-05-11 16:23:56 】 【 来源:“前锋区人民法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某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也更具隐蔽性,如购买多份具有理财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让银行存款显示为零,自认为将钱变为保险就“高枕无忧”,殊不知只是多此一举。5月9日,前锋区法院成功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保单现金价值,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试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敲响警钟。


  2017年,被执行人唐某因承建某处污水处理厂工程向广安市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租用钢管、扣件等建筑物资,后因租赁费用双方发生纠纷。租赁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前锋区法院判决,唐某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上下车费、材料赔偿金等共计36341.84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租赁公司于2022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唐某视而不见、置之不理。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网络资金、银行账户、保险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唐某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余额仅有百余元,与本案执行标的金额相差甚远。但执行干警在查看保险反馈信息时,发现唐某在中国人寿购买多份分红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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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保险行业投保金额与实际扣划金额存在变动,5月9日,执行法官到保险公司现场查询可扣划金额。经保险公司查询反馈,唐某多份保单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剩余现金价值共计5000余元,执行法官遂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依法扣划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显然,购买人身保险并不能成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避风港。因此,想通过购买保险宣称无钱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主动采取解除保险合同、退保等方式提取保单的现金价值,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仍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扣划并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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