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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法院:擅自设置使用“黑广播”,会被判刑吗?
www.qf.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6-07 08:58:57 】 【 来源:广安日报

  近日,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黑广播”案件,对被告人刘某华等五人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8日,被告人刘某华与某医院约定:由刘某华组织人员在某市周边架设电台,为该医院播放广告招揽病人,并从中收取治疗费用的55%作为报酬。随后,被告人刘某华组织刘某新、陈某祥等4人开展电台架设工作。

  

  2023年2月至6月,被告人刘某新等人将在网络上购买和医院遗留的共10套无线电发射器,先后架设在某市周边大山山顶及居民楼楼顶等地,为某医院播放广告招揽病人。

  

  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对10套无线电发射器鉴定后认定:10套无线电发射器均为非法广播发射设备(俗称“黑广播”)。四川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对10套“黑广播”鉴定后认定:相关设备发射系统天线主瓣方向的最远覆盖距离为4.2Km—37.4Km。

  

  前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华等5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设备10套,干扰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且其中两套设备的覆盖距离在20公里以上,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综合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华等5人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并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说法

  

  前锋区人民法院法官郭大金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无线电广播属于国家依法规制的信号传播领域,未经允许架设“黑广播”,会干扰正常通信和民航导航通信,扰乱社会安全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违法犯罪分子常常利用“黑广播”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发现身边有可疑的广播信号或信号发射设备,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无线电管理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 卢泠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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