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法院:探寻行政争议的“最优解”
“没什么好商量的!他们根本没有诚意!”
“我不会再相信他们了!”
面对于某激动的情绪,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法官代君万耐心安抚并倾听。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面对复杂多样的案件,如何透过行政行为,厘清当事人的核心争议,找到兼顾法理与人情的“最优解”,是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2月12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劳动者于某在项目施工时意外摔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虽人社部门认定其为工伤,但用人单位却意图以诉讼拖延赔偿,这无疑会让于某在维权道路上承担更多的麻烦和诉讼成本。
面对这种情况,代君万深知简单判决虽能结案,但难以真正化解双方积怨,导致“案结事不了”。因此,再三思索下,代君万决定将调解作为首选方案,试图通过双方的对话与沟通,促成“案结事了”。
为打破僵局,代君万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对用人单位和于某释法说理。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处理意见趋于一致,最终达成调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代君万更加坚定:行政审判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运用穿透式审判思路,厘清案件实质争议,站在当事人角度化解纠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秉持初心、砥砺前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在行政审判岗位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行政审判工作迈向新的台阶。(代君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