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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份!前锋区法院司法保护令专为两棵古树发出
www.qf.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6-11 10:51:49 】 【 来源:广安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玉朗)古树名木是珍贵的自然资源,是城市亮丽的生态“名片”。6月4日,前锋区人民法院为两棵桑科榕属古树,发出广安市首份古树名木类司法保护令。一棵树龄350年,伫立于新桥街道保和社区;另一棵树龄150年,伫立于大佛寺街道得胜社区。

  

  前锋辖区林业资源丰富,拥有百年古树28株,其中,全市最粗古树便坐落在保和社区,树龄350年。前锋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发出司法保护令。

  

  保护令明确要求:禁止使用刻划、砍、削、剥损树皮、树枝以及掘根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树名木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破坏古树名木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违反此令,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对古树名木发出司法保护令,是广安市法院系统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的探索和尝试。广安法院系统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守护好从历史中走来的绿荫,为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遗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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